1.支出金额按工程各项支出之和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文件规定,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支出的计算,以上述三项支出之和计算是否超过不动产原值50%,而不是分项计算。
2.不动产原值指被改建、扩建、修缮、装饰的不动产整体原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文件规定,不动产原值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因此,不动产原值指改建、扩建、修缮和装饰对象的整体原值,而非指某个楼层、某间房屋的原值。
3.竣工决算前取得的进项税额,先按工程预算金额计算是否超过不动产原值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