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加强,人们开始关注商标。获得商标除了进行商标注册以外,还可以通过商标转让来获得。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在我们华律知产第38类商标转让中有哪些适合做电子邮件的商标。
第38类商标转让中适合做电子邮件的商标有哪些
第38类 商标 转让中适合做电子邮件的商标之神翼商标
第38类商标神翼申请日期:2024-11-05
第38类商标神翼服务类别
3801 电视播放
3802 电信信息
3802 电子邮件
3802 信息传送
3802 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
3802 计算机终端通讯
3802 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服务
3802 卫星传送
3802 电话通讯
3802 光纤通讯
第38类 商标 转让中适合做电子邮件的商标之福翼空间商标
第38类商标福翼空间申请日期:2024-11-15
第38类商标福翼空间服务类别
3801 电视播放
3802 电信信息
3802 电子邮件
3802 信息传送
3802 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
3802 计算机终端通讯
3802 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服务
3802 卫星传送
3802 电话通讯
3802 光纤通讯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第38类商标转让中适合做电子邮件的商标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