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请求经济补偿,但公司存在违法的情况下,员工可以主动离职并要求赔偿。这里的公司原因是指,公司事先存在违法行为,比如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少发、拖欠工资或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同时存在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