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六)字号查询证明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