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原商标异议案件的异议人或者是被异议人,其它人不得申请异议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副本及其他证明材料转送对方当事人,并限期作出答辩,当事人逾期未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申请人所需材料:
1、《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异议复审代理委托书》;
2、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3、在原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的基础上补充新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