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缴税本年度的总收入额扣减花费六万元及其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减和依规明确的别的扣减后的账户余额,为应缴税收入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薪水、薪酬个人所得,以每月总收入额扣减花费五千元后的账户余额为应缴税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服务费个人所得,以每一次总收入额为应缴税收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