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出现工程款收不回来的情况,可以通过一些法律手段来进行规避。
第一,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
第二,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
第三,正确运用《民法典》第807条行使对所建设工程的法定抵押权。
第四,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
第五,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