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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如何请求减缓缴纳有关专利费用

2022-01-20190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如何请求减缓缴纳有关专利费用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一可以减缓的专利费用种类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五)复审费。

二、可以减缓的专利费用额度

(一)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二)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应当注意的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三、减缓申请的提出期限

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缴纳可以减缓的有关专利费用。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再减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费用请求减缓缴纳,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

四、各种文件的具体要求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一)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三)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如何请求减缓缴纳有关专利费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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