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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会计处理

2023-08-0110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所谓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

对于亏损的所得税的弥补,主要是以下三种方法:

1、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2、企业发生的亏损,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或亏损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这种方式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税法上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不能扣除亏损余额。

3、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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