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准则修订后,企业收到政府来源的资金,要区分是政府投资、政府购买还是政府补助来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现阶段政府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振兴国内经济,进一步减税降费,不断出台与调整补助政策,然而实务中,由于政府补助往往发生频次较低,财务人员鲜有接触,且容易与政府提供的其他资金或实物帮助相混淆,加之会计制度和税法对政府补助各有规定,因而对政府补助的涉税处理较为模糊。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并且同时满足下列特征:
(1)来源于政府的经济来源。对于企业受到的来源于其他地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地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补助的经济来源;
(2)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补助的经济来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1)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政府为了支持企业而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例如,财政部拨付给企业用于构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等。
(2)财政贴息
财政贴息是政府为了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式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3)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