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清算时公司股东已分配的利润无需返还。
2、当时,公司在分配税后利润前,应当先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若股东在公司严重亏损的状态下,违规取得分红,属于非法从公司取得收入,在管理人有权代表公司要求股东予以返还。
3、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明知公司对外负债仍然通过各种手段从公司“分红”,损害了外部债权人的利益,甚至将公司拖入破产程序。公司进入破产后,管理人要重点关注股东从公司获取分红时,是否已经过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等法定程序,若没有,管理人应当代表公司性股东追回已分的“红利”。另外,管理人如发现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会计等人的个人账户公用,账户的资金属于公司资产,应当依法追回。若股东违法从这些账户中分取红利,管理人应当提起追收非正常收入的诉讼,要求股东归还违规分取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