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符合要求的,知识产权局发给相应证明;不符合要求的,知识产权局不予办理,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