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对于疫情之下的债权人会议,可以根据之前的决议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采取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考虑到债权人会议的性质,不宜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但是,因抗疫需要紧急处置的物资需要重新公告、重新通知的债权人会议,在充分运用现代化通讯手段,切实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对此期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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