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能享受増值税附加税减免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财税[2024]12号: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