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脑、打印机、汽车等固定资产进行销售或视同销售处理,如该几项资产都属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就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1+3%)×2%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在处置清算过程中如有清算所得,应在申报缴纳清算所得税后再对股东进行分配。
固定资产包括:
1、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
2、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
3、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
6、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
7、机械设备,主要是企业后勤部门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仪器、检测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
8、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划分,也可将以上各类适当划细,增加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