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要承担的义务如下所示:
(1)出资义务;
(2)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信息披露义务;
(4)普通合伙人的信义义务;
信义义务包括有限的忠诚义务与谨慎义务;
(5)遵守有限合伙协议的义务。
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