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经营范围和目的
主要经营盐酸、缄等产品,以仓储形式,根据产品的淡旺季节的不同,结合产品的市场变化,有效的进行仓储和销售,从中提取差价,作为投资的收益,同时,对平抑和稳定当地的市场行情,促进当地企业的健康发展,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两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每人出资500万元,计2000万元,将根据投资实况,可适当追加投资。
2.各人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交付。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逃,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利益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以资产评估为依据,按比例进行货币分配。
为了经营和管理好企业,推选为负责人,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合伙人的积极性,利润的分配按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其比例可上浮到%,每年分配一次。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购进和出售产品;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大项开支实行通气制度。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