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才可设立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