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财产份额的合伙人要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2)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协议可以对有限合伙人的转让程序进行规定。
(3)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让其他合伙人有所准备,防止对合伙企业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让其他合伙人有考虑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