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采用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1)按购物卡面值金额全额确认收入,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某商场推出折扣购物卡活动,顾客购买面值5万元以下的购物卡,折扣92折;5万元或以上的,折扣85折。例:销售面值1万元购物卡;折扣92折,账务和税务上处理:
在销售购物卡时:
借:库存现金(实收金额)
销售费用(折扣)
贷:预收账款(购物卡面值)
在持卡人用购物卡消费,增值税率为16%:
借:预收账款(购物卡面值)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按实际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销售购物卡时:
借: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
在持卡人用购物卡消费,增值税率为16%: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