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如果质押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