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申请材料有: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名称申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