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5.动物和植物品种;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