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人的权利:
1、出版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签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并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即保护作品不被歪曲或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通过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拍、翻拍等方式制作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方式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目标;
8、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展示作品,以及通过各种手段公开播放作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