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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出口免抵城建税的会计处理是什么

2024-01-01103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如果出口企业当期应纳税额大于0,企业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缴税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当期的免抵税额大于0,企业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显然可知,出口企业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缴税金)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这两个科目当期借方发生额就可以计算出当期应纳的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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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1] 《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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