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是集团内部资产、负债等资源的重新组合,本质上不是市场化的商业交易,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企业合并发生前后控制的净资产价值量并没有发生变化,合并过程中不会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
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应视同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一直一体化存续下来的。
会计处理原则:采用权益结合法理论,按账面价值计量,不确认损益。
(二)个别报表中的处理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即原账面价值,包括最终控制方原收购被合并方时的商誉(同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合并不会形成新的商誉,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账面上原已确认的商誉应作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确认。
合并方取得的被合并方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