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原则上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受让人同意撤销债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人与债务人不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继续承担对原债权人的债务。
根据202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