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机若是用于公司经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或者通讯费就可以,由于手机更新换代太快,不再计入固定资产,同时与经营相关的手机允许抵扣增值税;
2、若是手机送给客户或者用于福利,则属于业务招待费或者福利费,不得抵扣增值税,同时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3、若是手机用于私人使用,与经营无关,则企业所得税没法税前扣除,增值税更无法抵扣;
4、购买手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单位购买的,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