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债权人不可以默认放弃债权,必须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放弃债权。
2、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
3、债权人没有做出放弃债权的意思表示,在债权到期之前,债务人仍需要履行债务。
一般来讲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撤销权:
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
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
5、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
7、债务人以明显的高价收购财产的;
8、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的;
9、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