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后,成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
2.凡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都享有出席会议的权利。
3.债权人会议成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再出席债权人会议:
(1)已经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并获得足额清偿的;
(2)已经由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获得足额清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