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此没有具体的规定,具体看税务人员的认定。
在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使用他人购买的印花税票,即串票使用的现象比较多见。像有的集团公司,设立一个财务核算中心,要承担几家下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为了工作方便,有时会以一家分公司的名义向税务机关购买印花税票,其他分公司在有应纳税凭证需要贴花时就拿来使用。这种串票使用的现象,一般是发生在应纳税凭证贴花金额比较少时,像营业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纳税凭证。应纳税凭证贴花金额比较大的,还是以本公司名义向税务机关购买印花税票并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