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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的发放条件是什么

2024-01-0110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一)债权凭证的发放必须以申请人的自愿为前提,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申请人接受债权凭证

由于债权凭证不具有判决书、裁定书可以依法律程序强制性发放或者留置送达的性质,因此,各地法院普通规定,债权凭证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或者当事人提出申请后方可发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债权人接受债权凭证。

(二)必须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并且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方可发放债权凭证

由于债权凭证在实际上起到了终结执行程序的作用,因此,如果发放了债权凭证,就意味着执行案件的终结,此后,除非申请人再提出新的线索和证据,否则将不予以恢复执行。因此。发放债权凭证必须慎重,只有在穷尽了一切执行手段后,才可以发放。

(三)债权凭证裁定的作出必须经合议庭合议,执行员不得自行作出

同上文所说,债权凭证的发放必须严格进行,不得随意发放。

(四)属于金钱给付的执行案件;其他类型的案件构不成债务关系,因此不得发放债权凭证。

(五)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或执行过程中才可以发放债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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