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类型如下:
1、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罪名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案件类型有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生产、销售问题豆芽案,销售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保健食品案,生产、销售假冒“蒙牛”精炼火锅油案,生产、销售添加罂粟壳的烤鸭汤料案,生产、销售添加过量甜蜜素的豆浆案,生产、销售以鸭肉冒充的羊肉串案。
3、从法院审理情况来看,当前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1)涉案食品涉及领域较广,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
(2)超过90%为共同犯罪案件,有的甚至形成“产、供、销”犯罪链条,隐蔽性强、查处难度较大。
(3)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多为从事食品行业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4)案发原因多由市场监督、检查而引发,但也有部分案件系消费者或企业内部员工举报而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