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银行是允许倒闭的。
2.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3,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4.可见,关于商业银行的破产原因(或称为破产标准),我国立法将之界定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具体讲,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是指商业银行以其现有的财产、信用以及技术手段等客观上不能偿付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并呈持续状态或必然发展为持续状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