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转让是原股东将其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权益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因此取得股东身份及相应权益份额,原股东退出被投资企业或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减少。
2、增资扩股是公司增发新的股权,由现有股东或外部人员出资认购。认购增资的新股东出资后,原股东的股权比例相应降低,又称“被稀释”。
3、行为主体不同:股权转让是由原股东发起,系基于原股东与受让股东之间的合同关系。而增资扩股系由公司发起的引入新的资本行为。
4、资金流向不同:股权转让情况下,新股东交付的是股权转让对价,资金流向至转让股权的股东;而增资扩股时,新股东的资金是直接交付至被投资企业的,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资本金,原股东不能受领相应款项。
5、被投资企业的资本变化不同: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未收到股权转让对价,因此企业的资本不会发生变化;而增资扩股时,被投资企业的资本会因新股东的出资而增加,可以是全部增加实收资本,也可以部分增加实收资本、部分增加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