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劳动法下,劳动合同适用“解除法定”的原则,即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理由、解除程序必须合法,不能在劳动合同法规定之外,自行设定或双方协议约定其他解除理由或程序。当前很多企业直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裁员”是笼统称法,如企业主张以因疫情而产生的压力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应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理由,可能有三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经济性裁员、企业提前解散/破产。以下分析解除条件以及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