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80万元的商业企业;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标准的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2、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