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配置:
(一)每床(椅)应至少配备1.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椅)应至少配备0.4名护士;每手术台应配备2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有6名具有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其中每专业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相应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四)麻醉科应至少配有1名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麻醉专业医师。
(五)应至少配有2名主管护师。
(六)各医技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中级职称资格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
(七)应设一名医院内感染控制专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