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包括以下8种: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个是最常规的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纳税人通过扫描认证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确认实现抵扣。抵扣的税额根据票面上注明的税额确定。
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即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按照规定抵扣增值税税款。海关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对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纳税人方可申报抵扣。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一种特殊的行业发票。因为机动车销售的信息较多,普通的增值税发票版本设计不足以完全显示机动车各种信息,所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独存在。
四、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全部或部分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凭借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按照9%的扣除率,把票面上的价税合计额换算成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当然了,购进农产品除了凭票抵扣外,还有一种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方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五、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目前可以抵扣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仅限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含财政票据),取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电子普通发票。
六、通行费纸质发票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八、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