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到所在地的管理所(也可以是税务局专门设立的“全程代理窗口”等机构)提出申请;
2、填表准备资料,交回申请表发送单位;
3、等待管理所来人检查,主要检查帐薄设立情况、生产经营能力等,由检查人员出报告,所里审批后上报局流转税科审批;
4、经审批同意后,发给企业批复和一般纳税人的证书(时间一般也是提出申请后15个工作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