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依法享有参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收益分红、参与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4、公司解散时,股东享有依据出资比例或者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