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单位应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向许可机关提出许可申请。
2.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的,许可机关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核查。根据法定程序,申请材料受理后,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申请材料不实、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4.决定。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现场核查无误的,许可机关填写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经初审、复审、审定,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