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费和餐费开在一张发票上不违背税法的规定,但对于一般纳税人,因为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餐饮费不可以抵扣,所以要将住宿与餐饮等分别开票,住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餐饮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