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赋予企业罚款权。罚款实质上是一种剥夺员工财产权的行政处罚行为,依据相关行政法律规定,只有法律授权范围内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企业作为一种营利性组织,没有罚款权。
从《劳动法》原理来说,劳动关系是强弱对比明显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设置罚款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和法院也大都认为用人单位无权直接对职工进行罚款,企业的多数罚款均是无效的,职工有权不予支付或讨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