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应该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签订两次之后就会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下列情况,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没有任何过错的。
如何解除和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3、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