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类商标可以申请分类第五大类,第十大类,第三十五大类和第四十四大类。
第05类,医药。
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注释。
第五类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
医疗行业需注册的商标类别包括:
(一)核心类别
第05类:医药品;
第10类:医疗器械等;
第30类:保健食品等;
第35类:销售服务等;
(二)重要类别
第3类:化妆品;
第7类:制药机械;
第12类:手推车、救护车;
第16类:杂志;
第18类:拐杖;
第20类:棺材、医院用非金属身份鉴别手环、磁疗枕;
第21类:痰盂;
第24类:床上用品、寿衣;
第29类:奶制品、食用蛋白;
第32类:矿泉水、饮料;
第33类:酒;
第40类:食品饮料加工、剥制加工、纺织品加工、服装加工、艺术品装框、药材加工等。
第42类:药品研究、化学研究;第44类:医疗服务等。
(三)关联类别
第1类:医药制剂保存剂;
第8类:手术刀;
第11类:手术灯;
第25类:药物用衣、磁疗衣;
第26类:假发;
第37类:医疗器械维护、消毒服务;
第39类:救护运输、轮椅出租;
第41类:健身俱乐部;
第43类:养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