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不用进行登报公告的,这是因为分公司并没有法人资格,债务、债权在分公司注销后全归属到总公司去,因而分公司注销不用进行登报公告。
分公司注销需要:
1、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3、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