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后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1、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注销后,分公司的债务应该由总公司承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