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撤销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