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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预缴所得税能抵扣吗

2024-01-2010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缴:

(一)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二)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三)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文件进一步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税款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文件规定,该建安企业在漳州等外地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厦门总机构抵扣,如果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税款时,由厦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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